2018年5月15日 点击人次: 1017
关于组织我院毕业生参加2018年“三支一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现就组织毕业生参加广东省2018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对象、条件
(一)招募原则
1.公开透明。2018年“三支一扶”工作方案、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系统按照统一的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进行综合评分。
3.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二)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西藏籍在粤就读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详见附件1)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执行;
4.往届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5月14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5月14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4日8:00至5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1)个人登陆专题网站注册,并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2018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资格审核前,学生可使用注册账号登陆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岗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
(注意:2018届毕业生在填报信息时,1.档案地址填写学校地址;2.专业请填写所就读专业全称;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只能是在高校期间获得的省级、市级、校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三种,并且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生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2018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务必直接在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原件1份。
2. 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5.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名支教岗位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原件1份。
10.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11.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特殊情况,不建议找人代办)
以上材料,能够提供的必须提供,将作为确定报名资格的依据。
(三)以上材料上交时间:5月28日17:00前,由学生本人将材料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四)资料寄送:就业指导中心收齐学生报名资料加盖学院意见后,统一寄送至省“三支一扶”办。
三、资格复核
(一)6月4日至6月8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二)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6月8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6月11日18时前,收到短信通知的学生,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确认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三)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对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一)6月12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8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二)6月19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排名第二的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5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并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三)6月25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 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四)6月26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6月29日-7月3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对象资格。
七、补招
如有无法递补调剂的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导致空缺岗位达到全部招募岗位20%以上,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按程序进行一次补招,并在专题网上公布补招岗位,接受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前期已确定被招募的,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补招通知将会在专题网上公布。
广东理工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