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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6月6日   点击人次: 371   

本网讯(评建办)528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理工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粤学位函〔201811号)。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对我院申请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批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商务英语首批5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这标志着我院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评审的顺利通过,是学院升本以来,在董事会和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不断加大本科教学投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结果,是学院发展的又一里程碑,必将对学院的发展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我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评审专家意见与建议,切实加强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